在现代英语中,“appoint” 主要被用作动词,意为“任命”或“指定”。然而,在历史上,“appoint” 曾作为名词使用,尽管如今这种用法已极为罕见。
作为名词时,“appoint” 指的是“任命的行为”或“被任命的职位”。例如,在16至18世纪的文献中,偶尔可见类似 “he received an appoint to the office” 的表达。但随着语言的发展,这一用法逐渐被 “appointment” 所取代。
今天,若将 “appoint” 用作名词,通常会被视为错误或古旧用法。标准英语中表示“任命”或“约定”的名词形式应为 “appointment”。
因此,学习者应主要掌握 “appoint” 作为动词的用法,并了解其名词形式的历史背景,以避免在正式写作或口语中误用。